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的申领程序(流出地)
06-24 
 1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:
  (1)所在单位或村(居)出具的外出人员婚育情况证明;
  (2)本人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;
  (3)本人的身份证;
  (4)已婚人员应当提交《结婚证》;
(5)已生育子女的,应提交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;计划外生育的,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。
  2、办理指南:
离开常住户籍地跨越区县,到异地从事务工、务农、经商等活动或居住生活三十日以上,年龄在18—49周岁之间的成年育龄人员,应向所在单位或村(居)提出外出申请,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计生办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。
注: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。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,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或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。
  3、承诺时限:
  即时办理(材料齐全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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